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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考现代农业技术专科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2024-12-05 00:00:00  来源:成人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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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考过渡说明】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现代农业技术(专科)停止接受新生注册

2、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

3、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专业毕业证书。详见:湖北省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告

专业代码及名称:510104现代农业技术(专科)

原专业代码及名称:090101农学

主考院校:华中农业大学

课程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学分小计



15040***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公
  共
  基
  础
  课

1

*15041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14/14

2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专
  业
  核
  心
  课

5

*02662

植物生理学

4

 

35/40

*02663

植物生理学(实践)

1

 

6

*02664

农业气象学

4

 

7

*02666

普通遗传学

4

 

*02667

普通遗传学(实践)

1

 

8

*02668

土壤肥料学

4

 

*02669

土壤肥料学(实践)

1

 

9

*02670

作物栽培学(二)

6

 

*02671

作物栽培学(二)(实践)

2

 

10

*02674

植物病虫害防治

4

 

*02675

植物病虫害防治(实践)

2

 

11

*06172

耕作学

7

 

  选
  考
  课

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其他要求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代农业技术(专业代码510104)专科专业转入

行政管理(专业代码590206)专科专业课程顶替表

停考专业(510104)课程及代码

转入专业(590206)课程及代码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2

12656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15041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3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4

5

 

6

7

 

8

 

9

 

10

 

11

04729

02662

02663

02664

02666

02667

02668

02669

02670

02671

02674

02675

06172

大学语文

植物生理学

植物生理学(实践)

农业气象学

普通遗传学

普通遗传学(实践)

土壤肥料学

土壤肥料学(实践)

作物栽培学(二)

作物栽培学(二)(实践)

植物病虫害防治

植物病虫害防治(实践)

耕作学

4

4

1

4

4

1

4

1

6

2

4

2

7


13126

00312

00277

13672

03333

03334

00292

00341

08690

14833

04634

00144

14862

管理学原理(初级)

政治学概论

行政管理学

公共政策导论

电子政务概论

电子政务概论(实践)

市政学

公文写作与处理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操作(实践)

社会调查分析与实践

演讲与口才

企业管理概论

行政管理社会实践报告(实践)

5

6

6

6

3

2

6

6

7

6

4

5

4

 

 

 

 

 

 

 

 

 

 

 

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

 

 

 

 

 

已合格课

程组学分

需大于或

等于未合

格课程组

学分



其他同层次已合格理论课程



说明: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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