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理健康教育(专科段)专业考试计划(2024版) 专业代号:1570116K 主考学校:南京师范大学  | ||||
|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
| 1 | 15040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 2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
| 3 | 15041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
| 4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
| 5 | 06049 | 心理学导论 | 5 | |
| 6 | 05010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 5 | |
| 7 | 03667 | 儿童教育概论 | 6 | |
| 8 | 13527 | 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 | |
| 9 | 05616 | 心理测量与评估 | 6 | |
| 9 | 05617 | 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 | 2 | |
| 10 | 13218 | 心理咨询与辅导 | 6 | |
| 10 | 13219 | 心理咨询与辅导(实践) | 2 | |
| 11 | 04267 | 学习心理与辅导 | 6 | |
| 12 | 06050 | 人际关系心理学 | 4 | |
| 13 | 00469 | 教育学原理 | 6 | |
| 14 | 03373 | 行为矫正 | 5 | |
| 15 | 03372 | 团体心理辅导 | 5 | |
| 16 | 04265 | 社会心理学 | 6 |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83学分 | |||
专业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专业代码:X1570116K
专业名称: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类型:专科
主考学校:南京师范大学
考试计划课程设置(2021 版)  | 考试计划课程设置(2024 版)  | |||||||
序 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序 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考核 方式  | 
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1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2  | 笔试  | 
 2  | 
 12656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2  | 
 15041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笔试  | 
3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3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笔试  | 
4  | 00031  | 心理学  | 4  | 4  | 06049  | 心理学导论  | 5  | 笔试  | 
5  | 05615  |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 4  | 5  | 05010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 5  | 笔试  | 
6  | 05618  | 青少年心理卫生  | 6  | 6  | 03667  | 儿童教育概论  | 6  | 笔试  | 
7  | 00466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  | 7  | 13527  | 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6  | 笔试  | 
 8  | 05616  | 心理测量与评估  | 6  | 
 8  | 05616  | 心理测量与评估  | 6  | 笔试  | 
05617  | 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  | 2  | 05617  | 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  | 2  | 实践  | ||
 9  | 05619  | 心理咨询与辅导(一)  | 6  | 
 9  | 13218  | 心理咨询与辅导  | 6  | 笔试  | 
05620  | 心理咨询与辅导(一)(实 践)  | 2  | 13219  | 心理咨询与辅导(实践)  | 2  | 实践  | ||
10  | 28793  | 学习心理与辅导  | 6  | 10  | 04267  | 学习心理与辅导  | 6  | 笔试  | 
11  | 00469  | 教育学原理  | 6  | 11  | 00469  | 教育学原理  | 6  | 笔试  | 
 12  | 29659  | 家庭心理治疗  | 4  | 
 12  | 03373  | 行为矫正  | 
 5  | 笔试  | 
30641  | 家庭心理治疗(实践)  | 1  | ||||||
13  | 28660  | 人格心理学  | 6  | 13  | 04265  | 社会心理学  | 6  | 笔试  | 
14  | 06050  | 人际关系心理学  | 4  | 笔试  | ||||
15  | 03372  | 团体心理辅导  | 5  | 笔试  | ||||
学分合计  | 69 学分  | 学分合计  | 80 学分  | |||||
说明:
1.2024 版专业考试计划启用后,设置两年过渡期,从 2024 年 7 月至 2026 年 6 月,具体过渡办法参照 《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 年版)“ 一、关于专业考试计划对照的说明”。
2 .不在上表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替代关系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 年版)“ 三、关 于部分课程考试的说明” 中的“(一)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说明”。
3 .关于实践课程替代关系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24 年版)“ 三、关于部分课程考试的 说明” 中的“(四)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说明”。
4.2024 年 7 月前通过 05616 心理测量与评估课程的考生可不参加 05617 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的考核, 通过 05619 心理咨询与辅导( 一)课程的考生可不参加 05620 心理咨询与辅导(一)(实践)和 13219 心理咨询与 辅导(实践)的考核。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应考者进行的 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是以***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 任务,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需求而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考试计划,由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 实施细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 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 年)》制定。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 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 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扎实的心理学、教育 学理论基础,具备初步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辅导能力,拥有较为成熟完 善的人格及专业助人的职业伦理,能够在基础教育和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教育工作者。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初步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基 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的基本能力,具备在基础教育和相关机构开展心理辅导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心理学事业,身心健康,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生活情趣;
(2)初步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主要方法和技术;
(3)具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能力,能够为个体、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专业帮助;
(4)了解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动态和发展趋势,以及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发展和教育规律;
(5)具有在基础教育和相关机构开展心理测量与评估、心理辅导的实践技能。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专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 15 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 80 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四、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心理测量与评估(2)、心理咨询与辅导(2)。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五、主要课程说明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说明略)
2.***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说明略)
3.大学语文(课程说明略)
4.心理学导论
心理学导论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心理学概述、心理的生理基础、心理过程和个体心理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初步掌握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了解心理学的研究方
法,把握当代心理学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学习其他课程奠定夯实的专业基础。
5.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学校心 理健康教育的发展状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领域、基础理论和基本 原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方法和技巧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 考者能针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现象做出客观正确的分析,并能初步运 用基本的心理健康教育原理和方法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工作:能正确认识青少年学生所具有的典型心理现象,并初步具有进行适当心理调适的能力。
6.儿童教育概论
儿童教育概论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儿童与教 育,家庭、社区与学前教育,幼托机构的环境和设备,学前教育机构中老 师与幼儿的相互作用,学前儿童体育、语言、认知、社会学、道德、审美 教育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比较系统地掌握儿童教育的系统知 识、主要观念和研究方法,了解儿童教育进展的过去和未来,了解当代教 育理念、儿童教育与家庭、幼儿园、社区之间的复杂关系,掌握儿童教育 的内容和方法,并能尝试运用相关的理论知识分析儿童教育中的问题与现象,具有初步的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7.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包含儿 童心理发展和学习心理两个主题,具体包括:绪论、生理基础、认知发展、 人格发展、社会性发展、品德发展和个体差异、学习理论、学习动机、知 识技能与品德学习、学习策略、学习迁移等。本课程立足儿童发展视角, 注重科学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结合,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掌握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与学习规律,并能在实践中应用。
8.心理测量与评估
心理测量与评估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绪论、经典测验理论、信度、效度、项目分析、测验的编制与实施的基本原理、 智力测验、人格测验和心理测量的应用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 了解心理测量的基本理论和主要概念,了解心理测验编制的完整过程,熟悉心理与教育实践中常用的测验。
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
心理测量与评估(实践)是心理测量与评估课程的配套实践课程。本 课程主要包括代表性测验的使用、测验的编制与实施等。通过本课程的学 习,使应考者能科学使用心理测验,对心理测验分数给出科学解释,并能够结合实际研究需要, 自行编制具有一定质量的心理测验。
9.心理咨询与辅导
心理咨询与辅导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有导论,心理 咨询的理论体系,心理咨询的目标,心理咨询关系,咨询会谈技术,心理 咨询过程,团体心理咨询,不同发展阶段对象的心理咨询等。通过本课程 的学习,使应考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和职业伦理,掌握主 要咨询流派及咨询理念等基础理论知识,提升应考者维护心理健康和积极助人的意识,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心理咨询与辅导(实践)
心理咨询与辅导(实践)是心理咨询与辅导课程的配套实践课程。应 考者在掌握心理咨询与辅导有关理论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咨询会谈技术, 独立完成心理咨询活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具备建立良好的咨 询与辅导关系,掌握和运用心理咨询与辅导的有关理论和技术,消除或缓解来访者的心理问题的能力。
10. 学习心理与辅导
学习心理与辅导是本专业的必设课程。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学习理 论,学习动机,学习策略,学习困难学生的界定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 使应考者掌握学习心理学规律和学习心理辅导原理,具备运用学习心理学原理分析学生学习心理特点与影响因素,并据此进行心理辅导的基本操作的能力。
11.人际关系心理学
人际关系心理学是本专业的选设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有人际关系发 生发展和变化的一般规律和机制,分析人际关系的理论和实验基础,探讨 态度、人际知觉、人际影响、人际吸引、人际冲突和群体行为等对人际关 系形成与发展的影响。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应考者能正确把握人际关系的 本质,有效地处理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建立和发展和谐的人际关系。
12.教育学原理(课程说明略)
13.行为矫正
行为矫正是本专业的选设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行为矫正的理论和方 法及其应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应考者掌握有关行为矫正的理论知识, 掌握改变个体行为问题、培养良好行为的有效教育手段;掌握各种基于行为主义原理发展起来的矫正技术。
14. 团体心理辅导
团体心理辅导是本专业的选设课程。本课程内容有团体心理辅导的含 义及其发展历史、心理咨询理论流派、团体心理辅导的阶段划分及影响因 素、团体心理辅导常用技术和团体心理辅导方案的设计等。通过本课程的 学习,使应考者了解团体咨询的独特优势、历史发展及主要理论,掌握团 体咨询的过程及主要影响因素,并能在实践中运用团体咨询的方法和技术建立和带领团体,将团体咨询的方法真正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学校教育中。
15.社会心理学(课程说明略)
六、其他必要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 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