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特别是转入地名称和转入准考证号。
2、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市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论文及证书课程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本次只办理考籍转出,考籍转入办理时间请及时关注财大自考办网站(http://zikao.sufe.edu.cn/)最新资讯。
8、自考办联系电话:021-63564124。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