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能源管理专业(本科)考试计划

2024-12-05 00:00:00  来源:成人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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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考过渡说明】

1、能源管理(专科)专业、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停考,停考过渡期为三年。

2、能源管理(专科)专业:2023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12月办理最后一次毕业。

3、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6月申报最后一次毕业论文,2023年12月申报最后一次毕业,2024年3月申报最后一次学位。

4、过渡期满而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可参加北京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课程代码与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免考;也可将考籍转出到有相应专业的其他省市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详见:关于停考北京自考能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的通知


专业代码:01B0224

国家专业代码:B020322

专业名称: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学位:经济学学士

主考院校:北京建筑大学

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课 共11门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4

12033

能源工程技术概论(二)

6

5

12034

能源法律法规(二)

6

6

12035

能源管理概论(二)

6

7

12036

节能技术(二)

6

8

12037

节能评估方法(二)

6

9

12038

能源审计方法(二)

6

10

12039

能源与环境概论(二)

6

11

02628

管理经济学

5

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课 任选]门

2

03684

综合英语(四)

10

3

00016

日语(二)

14

4

00017

俄语(二)

14

1

00151

企业经营战略

6

选考课

不考外语的考生,必须 选考本组不低于10学 分课程。不考外语的考 生不得申请学位。

2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3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12040

能源管理毕业论文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水平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3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和能源管理职业能力水平二级证书。对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专接本加考课规定:

接考类型原来所学专业类别接考要求
1类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直接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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