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自考助学全日制班学生奖励办法
一、为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勤奋学习,对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及班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每学年组织一次评选,奖励分别设“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本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良;
2、本学年平均成绩在班上名列前20%以内;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集体凝聚力较强,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有积极向上、求真务实、健康文明的良好班风;
3、全班同学到课率、活动出勤率、考试通过率高;
4、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成绩突出。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心从事所负责的本职工作,任劳任怨,对同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得好。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同学好评。
3、按学生干部总数20%的比例评选。
六、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学习成绩优秀,思想表现优异的学生干部,给予一次性减免半年学费的奖励,奖励名额及名单由学院自考办公室集体研究决定。
七、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竞争意识,凡本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良,平均成绩在班上名列前20%以内,达到如下要求,可享受奖学金:
1.每科成绩(含校考、区考课程)均达到85分以上,全免本学年学费;每科成绩(含校考、区考课程)均达到80分以上,免本学年一半学费;
2.每科成绩(含校考、区考课程)均达到75分以上,奖600元/年;全学年无补考课程,给予鼓励奖,奖50元/年。
八、因违纪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本学年评选资格。
